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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医医院(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临床医学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

发布时间:2021-08-25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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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大力吸引云南省中医临床医学中心(骨伤科、针灸科、肛肠科)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推进医学中心的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现向全国公开引进临床医学中心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引进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在从事学科有较大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能够聚集优秀人才、形成优秀创新团队;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能够促进技术创新和学科发展;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学术基础扎实的青年骨干医师和科研骨干人员,能够带动医疗教学科研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引进人才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类型。全职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柔性引进人才坚持“立足高端,以用为本”的原则,主要对象是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有较大影响的国内外专家,纳入非事业编制管理。

(二)引进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一层次、二层次、三层次人才年龄不作限制,四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五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

一层次: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省部级医学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前五名完成人,或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完成人;国家临床重点学科负责人或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负责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岐黄学者。

二层次: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博士研究生导师;省级“万人计划名医”、“云岭名医”专项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或省级临床重点学科负责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云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培育项目获得者;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负责人或省级临床医学中心负责人。

三层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层次:在职博士研究生。

五层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从事临床医疗工作10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在本地、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

其他优秀人才可根据其学术水平参照以上五个层次标准由医院评定后对应到相应层次。

二、全职引进人才待遇

(一)一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1.科研经费:给予50-100万元,具体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

2.一次性提供税前安家补助费人民币200万元。

3.其他待遇按照省、市、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二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1.科研经费:给予40-80万元,具体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

2.一次性提供税前安家补助费人民币100万元。

3.其他待遇按照省、市、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三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1.科研经费:给予30-60万元,具体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

2.一次性提供税前安家补助费人民币50万元。

3.其他待遇按照省、市、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四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1.科研经费:给予20-40万元,具体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

2.一次性提供税前安家补助费人民币30万元。

3.其他待遇按照省、市、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五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1.科研经费:给予10-20万元,具体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

2.一次性提供税前安家补助费人民币20万元。

3.其他待遇按照省、市、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各层次人员目前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或承担国家级教材副主编及以上人员在以上待遇基础上增加税前安家补助费人民币10万元。

符合本办法引进人才多个层次的,按就高原则兑现科研经费、安家补助费,不重复享受。

(六)其他待遇

1. 引进人才符合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政策,符合调动、引进人才条件经上级部门批准,医院可配合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2.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引进人才,医院参照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三、柔性引进待遇

1.柔性引进指以合同、聘期管理的方式将人事关系暂无法转入到院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到我院实际参与医疗、科研、教学和学科建设工作。

2.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目标责任合同管理的模式。各科室须与引进对象商定切实、具体、可行的任期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经医院评审后签订劳务合同、发放聘书。

3.对柔性引进人才的薪酬根据人才层次、实际在院工作时间,参照《昆明市中医医院返聘退休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确定。

4.柔性引进人才的科研经费根据所聘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引进人才所在部门条件等情况具体商定,但一般不高于同层次全职引进人才科研经费资助额度的三分之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 周春兰   洪灵敏

联系电话:0871-63805790,0871-63139121

邮箱:kmzyrs@126.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祥园街2628号,可乘地铁到呈贡联大街站下,由A出口出站,向北走约400米,再向西走约300米即到。

 

附件:《昆明市中医医院引进人才推荐审批表》

来源:http://www.kmwsrc.com.cn/portalpage/detail.aspx?id=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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