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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硕士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0-05-28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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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人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党委工作部门招聘工作人员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硕士均为省属重点大学及以上院校。
      4.  专业不限,文字综合能力强。
      5.须在2020年7月末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外取得学历的考生,需要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不能在2020年7月末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者。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30日—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受疫情影响,学校暂停线下报名工作,请应聘者填写《吉林师范大学硕士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暂未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者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党员证明材料、文字能力佐证材料等统一存放到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本人姓名+党务工作岗位”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招聘邮箱jlnujob@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和附件栏注明“××岗位—姓名”。待学校审核后进行下一步的工作,请密切关注电子邮箱和学校网站通知,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020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按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后续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电子邮箱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并确保电话畅通。
     (四)资格复审
      学校将在现场确认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四、招聘考试
      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如若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学校视情况进行加试后按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思想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人事处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联系信息
      联系人:赵老师   
      咨询电话:0434-3291653
      应聘邮箱:jlnujob@163.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

      人事处网站:http://web.jlnu.edu.cn/rsc/
附件(点击下载)

来源:http://web.jlnu.edu.cn/rsc/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4&id=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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