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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专职副书记岗位

发布时间:2020-09-18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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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需要,加强二级学院党群思政和学生工作领导力量,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以下二级学院主管党群思政、学生工作的中层领导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与工作地点
(一)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分管党群思政、学生工作专职副书记 1 名,工作地点为成都校区。
(二)计算机学院
分管党群思政、学生工作专职副书记 1 名,工作地点为成都校区。
(三)艺术学院
分管党群思政、学生工作专职副书记 1 名,工作地点为成都校区。
(四)体育学院
分管党群思政、学生工作专职副书记 1 名,工作地点为眉山校区。
(五)教育学院
分管党群思政、学生工作专职副书记 1 名,工作地点为眉山校区。
(六)经济管理学院
分管党群思政、学生工作专职副书记 1 名,工作地点为眉山校区。
(七)会计学院
分管党群思政、学生工作专职副书记 1 名,工作地点为眉山校区。
(八)马克思主义学院
分管党群思政工作专职副书记 1 名,工作地点为眉山校区。
应聘上述岗位的人员通过我校中层领导岗位招聘考核程序后,按有关组织程序进行任免,担任相关二级学院专职副书记职务(符合条件的可兼任二级学院副院长、院
长助理),主管所在学院党群思政、学生工作、安全稳定等工作。
二、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四川工商学院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选拔任用中层领导人员
条件,基本任职资格条件为: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可本校办学理念,具有大局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
在管理工作中做出表率和实绩。
2.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经得起各种困难的考验,不畏艰难,勇挑重担。
3.具有强烈的自尊心和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胜任相应领导人员岗位文化水平、专
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具有团队合作的精神。
5.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6.能全职在校工作。
(二) 具体要求
1.中共党员,具有 5 年以上党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
3.熟悉高校党建工作、思政工作、学生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具有 5 年以上高校党群思政和学生工作经验。
4.能住校开展工作。
5.具有高校学工处正副处长、二级学院专职书记、副书记等中层领导岗位经验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学校网站、高校人才网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规范填写岗位名称并附上下列应聘材料:
1.《四川工商学院应聘报名表》(请登录四川工商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tbu.edu.cn/#下载并填写);
2.个人简历,须全面反映本人专业背景、从业和任职经历等;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任职证明、获奖证书等资历、
资格证明材料;
4、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思路材料。
投递邮箱:hsr999@163.com
邮件主题:姓名+学历+职称+应聘岗位(张三-硕士研究生-副教授-应聘会计学院
专职副书记岗)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0 年12月 31 日(以收到应聘邮件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28-87953099
学院网址:http://www.stbu.edu.cn/
(三)资格审查
对照任职条件,确定入围考核对象。人力资源处根据《四川工商学院领导人员管
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
应聘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入围考核对象,报学校核准。
(四)选拔方式
 采取公开竞聘方式。学校成立招聘考核小组,召开竞聘大会,入围考核对象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竞聘大会,发表竞聘演讲。并邀请教职工代表出席竞聘大会,作为民主评议代表对参加竞聘的各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综合考核小组评分、民主测评评分情况,由考核小组择优确定拟聘考察对象。
 
(五)聘前考察
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牵头、人力资源处和党群、学工等部门配合对拟聘对象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客观评价,形成考察意见和聘用建议。
(六)聘用审批
提交学校研究、批准,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及任前谈话
(八)聘任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组织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2.人力资源处组织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及《岗位任务书》。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学校提供在同类院校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具体按学校薪酬制度执
行,特别优秀的薪酬可以面议。
(二)福利:学校按规定为教职工缴交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五险二金”),提供午餐补贴、过节费、生日礼品等福利。
(三)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四)学校为无住房的受聘人员提供校内廉租房。
五、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纪律
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资料收集工作及各环节的组织工作;不准泄
漏选聘工作方面的任何机密;妥善保管有关资料,不得随便传阅或者复印,选聘工作
结束时应及时交人力资源处归档。
不得在选聘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为应聘人员提供有可能影响选聘公正性
的任何信息,有亲属参与应聘的,应主动说明情况并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纪律
选聘期间现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以健康稳定的心态参加选聘。
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有关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来源:http://rsc.stbu.edu.cn/rcyj/2020/0915/49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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