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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2021年法务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1-03-15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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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法务专业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校(含科研院所等研究生培养机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法务专业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6.研究生阶段毕业不低于本校办学层次的培养单位,且本科阶段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院校毕业(不含专升本);其中,应聘法务专业技术岗人员研究生毕业专业为法学类专业,且具有律师资格证,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人员研究生毕业专业为图书情报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专业;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8.学习成绩良好,英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四级或以上水平(取得相应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一)法务专业技术岗位

1.参与学校法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完成法制办日常工作;

2.审核、规范学校合同等法律文件,草拟学校管理运行中的有关法律文书;

3.负责学校内部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提供内部法律支持、咨询;

4.参与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查;

5.负责协调管理学校法律顾问事务工作,跟进学校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学校办公室的文印工作;

2.校内文件的上网发布;

3.校内公文的审核、办理及归档;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即日起通过学校和人事处网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时间:初定于发布公告之日至2021年3月30日;

2.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在线注册或相关招聘信箱进行。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为: http://zhaopin.hbut.edu.cn;招聘邮箱为:511786478@qq.com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三)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学校办公室专业技术岗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例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应聘人员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报到证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报到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按岗位需求计划数,本岗位招聘与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且来校参加考核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比例,经学校公开招聘法务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小组研究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网站、校人事处网站及人才招聘网相关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4.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2021年法务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有关要求,由学校办公室通知符合初审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4月16日(暂定,若遇特殊原因推迟,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到现场予以验证确认。

现场确认工作由人事处、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确认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自带的《湖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六)级英语合格证(或分数证明)、其他各项专业技能证书、身份证等原件。

六、考核安排

经现场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于当日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笔试结束及时批阅试卷,提交相关结果,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以不低于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相加计算最后综合得分。

(一)笔试考核

笔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计算机运用能力、文字组织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卷面成绩计分。初步安排为: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行政楼一楼会议室。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需求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参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经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小组研究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服务与创新意识、应变能力、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考官现场评分计算平均得分。初步安排为:2021年4月17日下午2:00-5:00;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面试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8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成绩相加取平均值计算。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及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七、成绩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应聘对象综合得分,最终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3名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1:1的比例由学校办公室试用。期间,如出现主动放弃或经公示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者,由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八、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心理测试和体检分别由湖北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湖北工业大学校医院负责。心理测试依据MMPI-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和症状自评量表;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结果只作为“一票否决”的依据,不计算考核得分。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九、公示、聘用

(一)法务及其他专技岗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小组负责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符合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经相关审批程序,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网站(www.hbut.edu.cn)公示7天。待公示无异议后,由湖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到校办理录用协议签订手续。

(二)招聘工作完成后,招聘结果由学校上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

十、防疫措施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由学校办公室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的总体方案及要求,制定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在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采取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或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网首页、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学校办公室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二)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或者直接取消该招聘指标。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学校人事处、学校办公室联系或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十三、联系方式

(一)学校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511786478@qq.com

电 话:027-59750009;

联 系 人:卢老师。

(二)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联 系 人:王老师

(三)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

(四)联系网址

湖北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hbut.edu.cn

人事处网页:http://hr.hbut.edu.cn

学校办公室网页:https://office.hbut.edu.cn/index.htm

来源:https://hr.hbut.edu.cn/info/1046/18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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