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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

发布时间:2021-04-23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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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是在1993年第三届世界海南乡团联谊大会上经海南籍华人华侨倡议创办,于1997年建成的海南省唯一冠有“侨”字号中等职业学校,是海南华侨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隶属海南省教育厅。学校地处秀丽的南渡江畔,对接滨江西路带状公园,系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半工半读试点院校、海南省重点中专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学校设有旅游服务类、艺术设计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休闲服务类和医药卫生类等六大专业群为主的专业。秉持“勤做尚俭、守心笃志”校训;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以名师为支撑、以质效为生命”的办学理念;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担当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责任。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招聘,共招聘教师2名,其中新闻宣传教师1名、烹饪专业教师(中式烹调方向)1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应聘人员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要求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且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归国认定证书。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毕业生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违反师德师风被处分的。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教育厅网站、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 4 月28日至5月8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附件2《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公开招聘个人信息一览表》,填写后将报名表及一览表电子版发至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邮箱(hnshqsx@126.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网#)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必须按岗位要求上报岗位需要的各项证明材料。

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公开招聘个人信息一览表》(可下载填写打印)。应聘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须根据岗位表按以下格式书写“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学位+岗位名称”,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如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3)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以供资格审查;如被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有工作经验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附上所报岗位年限要求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中的至少一种,不能出具以上材料的,不予审核。

(5)在编人员报考我校招聘岗位的,需经所在单位(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资格审查时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8)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事项通知。

(9)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要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行复核。

(三)资格审查

1.我校于2021年5月10日前公布符合考试初审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需应聘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资历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第一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待定,请考生关注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网站学校公告栏。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

5.符合笔试人员名单,我校于笔试前3天在学校网站、相关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组织考试

采取考试招聘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等),各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组织考试工作由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笔试、面试均全程录像。

1.笔试时间。

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

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先参加统一笔试。笔试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报名材料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待定;

资格复审地点: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第一会议室。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同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环节。

4.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公布时间: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网站学校公告栏进行公布。

(2)面试内容与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教学技能(演示)和课堂教学等不同种类,测验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3)面试时间与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生准考证或考试布告栏)。

(4)面试考官人数:考官人数为每组7人,从我校专家与校外专家中产生。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5.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或采取加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后,我校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考核情况确定拟录聘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录聘人员并签订《履约承诺书》,并按程序报送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将拟录聘人员信息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将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聘的,确定为拟录聘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我校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后,需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三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后,经本单位(学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八)聘用期间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类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办公室孙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51784、18976330561。

邮    箱:hnshqsx@126.com。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铁桥路52号。

学校网站:http://www.hqsx.org.cn。

邮政编码:571199。

纪检监督电话:0898-36610976。

附件:1.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

      2.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公开招聘个人信息一览表

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104/957c3703fd0846e7bc3a8e31ad4f4c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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