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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采取考察方式招聘“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获奖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12-02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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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简介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坐落于塞外青城呼和浩特,是内蒙古医科大学的直属附属医院。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建立的综合性医院之一,以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特色专科突出、多学科综合优势强大享誉内蒙古,是一所承担着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任务的三级甲等医院。

二、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通过考察招聘的方式,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人。

(二)招聘对象

面向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赛道总决赛金奖获得者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6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应聘人员须是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17: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精诚楼3楼315室。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内蒙古医科大学采取考察方式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5)个人简历1份;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时要准确、详细注明拟应聘岗位和专业等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通知重要事项。

3.在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抽调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察招聘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一)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三)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试用期和聘用后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全日制在读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的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二)本简章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监督举报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6653034(内蒙古医科大学)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6653047(内蒙古医科大学)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采取考察方式招聘“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获奖人员需求信息表.xls

来源:https://rsc.immu.edu.cn/info/1019/18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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