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高校招聘 >

热点推荐

青岛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5-11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山东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重点高校。学校始终践行“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的办学宗旨,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为国家培养一批又一批学术精英、治国栋梁和行业翘楚,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我校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应聘的2022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一般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要求:辅导员1、2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辅导员3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学生干部经历、荣誉称号、英语水平、专业及岗位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大学网站(https://www.qdu.edu.cn/)、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lzy.q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7:00

 初审时间:2022年5月13日9:00—5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rczp.qdu.edu.cn)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按照下列次序和格式要求将报名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上传材料不全或格式不规范者视为不合格。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二)(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3)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4)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

(5)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面试前提供;离职人员需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7)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含校学工部、研工部或校团委公章)。

(8)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三)。院、班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学生处、研工部)出具证明(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9)由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四)。

(三)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审,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及招聘相关通知,学校将通过报名网站(http://rczp.qdu.edu.cn)进行发布;确定初审通过参加学校笔试或面试人员名单和笔试、面试信息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招聘单位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以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收取每人40元笔试报名费,通过初审并且按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报名费一律不退。

报名缴费采用微信收费,请考生关注“青岛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指南”,进入 “青岛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笔试报名”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初审通过当天至2022年5月19日16:30。缴费时,需填写考生本人真实信息。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笔试开始前请联系工作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2.笔试报名费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笔试、面试公告》要求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学校不予安排考场;考生须关注考试地点以及相关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

(五)学校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三个环节。

1.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辅导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敬业精神、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前对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线下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每人70元面试报名费后方可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面试报名费一律不退。面试缴费采用微信收费,请考生关注“青岛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指南”,进入 “青岛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面试报名”缴费,缴费起止时间将根据具体工作安排确定。缴费时,需填写考生本人真实信息。

3.心理测试。采取网上测评方式,面试当天同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六)考察体检

1.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学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按照1:1.5比例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者,不予录用。

3.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三)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不再保留其录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532-85953127

七、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32-85953137

附件【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附件【附件3:任职主要学生骨干证明.docx

附件【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来源:http://rlzy.qdu.edu.cn/info/1003/1951.htm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引进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yi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