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毕业的海外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50万元,其它学科20万元。
2.对世界排名100-200位大学毕业的海外博士和第一学历为原“211”、“985”或海外高校(世界排名前300位)本科毕业且为原“985” 大学或中科院博士毕业的国内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15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30万元,其它学科10万元。
3.对其他海外毕业的博士或学校学科发展急需的国内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15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5万元,其它学科8万元。
4.对其他国内毕业的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0万元,其它学科6万元。
5.博士来校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保障性津贴待遇,达到副教授、教授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为相应职务。
6.博士到校工作五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的博士补贴。
7.博士来校工作时,其配偶已获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可按人事代理方式解决配偶工作:
1.新引进博士属学校学科发展急需,个人业绩优秀。
2.新引进博士,如其配偶所学本科或硕士专业符合我校相关实验室岗位需求者,其配偶可安置到相应实验岗工作。
3.新引进博士,来校3年内主持国家级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