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认同职业教育,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勤于实践,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2.应(往)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研究生和硕士毕业研究生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中级职称(含)以上人员,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3.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63周岁以下,专业带头人和紧缺专业可放宽至65周岁。
4.特殊人才(指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具有特殊技能、能做出特殊贡献和办学特别需要的人才)可以不按学历、职称而是按其影响和技能水平引进,年龄可以放宽至65周岁。
5.辅导员应为中共党员,学历一般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