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学院和管理部门正职应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高等教育和高校管理,对专业建设、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有较深入的研究,在本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与应聘岗位相一致或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其中,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精通一门外语,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具有本科教学工作经历,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5.具有5年以上教学科研管理经验,并在本科院校担任过拟聘岗位的正职或相应岗位副职3年以上,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6.同等条件下年轻者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