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 |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1.基本条件: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40周岁及以下;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副教授(副教授达到我校聘认条件),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授(教授达到我校聘认条件),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2.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法学/理论经济学/心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高等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