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从事教学科研岗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具体专业为:
1、马克思主义理论
2、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3、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4、公共管理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两周岁),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2)近5年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
(3)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均排名第一);
(4)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5)获得省级有关人才称号。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两周岁),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或年度项目2项;
(2)近5年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8篇;
(3)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4)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5)获得国家级有关人才称号。
招聘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经考核录取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相关协议,享受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聘用岗位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同时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水平与发展潜能,校(院)为录用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100万元、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200万元的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录用对象为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待遇另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