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引进对象 |
条件 |
薪酬(工资、校内基础津贴、博士专项津贴等) |
科研配套经费 |
安家费(免税) |
职称待遇 |
配偶工作 |
入编制引进 |
学科带头人 |
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25万元起/年(博士专项津贴15万元) |
20万元 |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安家费55万元 |
按原职称聘任 |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
学术带头人 |
具有副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22万元起/年 (博士专项津贴12万元) |
15万元 |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5万元 |
按原职称聘任 |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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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博士专项津贴享受3年。2.成果必须是近5年取得的。3.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8年,服务期5年-8年的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折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