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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金华东阳市流动人口信息服务中心招聘

发布时间:2020-11-25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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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流动人口信息服务中心是东阳市公安局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东阳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对象

东阳市公安局在编在岗辅警,并连续参加东阳市公安局辅警工作满一年[2019年 12 月3日(含)前参加东阳市公安局辅警工作];因见义勇为等被记二等功及以上的,不受工作年限限制。户籍不限。

2.学历要求

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日(含)。

3.年龄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日(含)以后出生]。

4.业绩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6年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1次(含)以上;

(2)、曾获得局级以上优秀辅警、治安荣誉奖章等荣誉;

(3)、聘期内骨干级、能手级辅警人才;

(4)、现任辅警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5.其它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热爱辅警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公安机关内部问责处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

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采取考生现场报名的办法。

(1)报名日期:2020年12月3日至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东阳市公安局大楼617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等业绩获得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交考务费50元。

(4)报名表中“本人学习工作简历”栏,要求务必如实详细填写: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公安机关何部门工作。

2.资格审查

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辅警的业绩审核由东阳市公安局实施,报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于笔试前在东阳市公安局局域网公示。

“参加东阳市公安局辅警连续工作年限”以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东阳市公安局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东阳人才网(www.dyrcsc.cn)、东阳市公安局局域网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并接 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9-86096024。

3.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前3天在东阳市公安局大楼61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工作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

(3)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平均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平均分为合格分,低于合格分的不进入面试。

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4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不予以递补。

4.面试

(1)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见东阳人才网、东阳市公安局局域网通知。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能测试对象。面试工作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5.体能测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评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工作由东阳市公安局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6.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阳市公安局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聘用

(1)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各项成绩均相同,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2)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阳人才网、东阳市公安局局域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3)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4)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5)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人才网查询有关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总成绩、体能测试结果、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

(1)本次招聘全程将根据目前疫情期间现状,结合实际防控需求,严格执行防控各项措施。

(2)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3)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口罩佩戴,在考试过程可自主决定是否配戴口罩。

(4)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东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公安局商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9-86096024,0579-8667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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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流动人口信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来源:http://www.zjrc.com/News/Show/1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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