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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国资委市属企业财务总监公开招聘

发布时间:2021-03-26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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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保障出资人权益,规范和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研究决定,将组织实施北海市国资委市属企业财务总监公开招聘工作,拟招聘财务总监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较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工作业绩突出,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有较丰富的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实践经验;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财务管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较强,善于沟通协调,组织领导和分析判断能力较强;

(五)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作风形象和履职记录良好;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七)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1.具有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在市属一级企业或与之层级相当的企业担任财务、审计等部门正职领导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财务、审计等部门副职领导职务5年以上;

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满3年并负责过国有企业的审计项目的;

3.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等专业技术职称。

(八)2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九)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不具备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

6.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8.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9.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和有关备注说明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至2021年4月2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发至电子邮箱:  36060042@qq.com   ,材料名称统一以“报名岗位名称+报名人员本人姓名”形式标注(参考范例:财务总监张三)。报名材料为:《北海市国资委市属企业财务总监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白底、红底、蓝底,任选其一均可)、毕业证和学位证电子版,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知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原件核对。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8日

资格审查地点:  北海市云南路32号市国资委106室                             

四、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合卷考试)。

笔试人数按不超过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应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星期日)09:00—11:30

笔试地点:北海人才大厦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上午

面试地点:北海人才大厦

六、体检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

经体检合格者,由北海市国资委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即与任职企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依法律政策规定扣缴“五险一金”,享受绩效奖励和其他生活基本待遇(年薪约16万)。聘用人员的管理按《北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应聘资格的,由北海市国资委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面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

(四)本公告由北海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9-3969308 赖先生  0779-3969155 史女士                   

附件:附件:北海市国资委市属企业财务总监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https://bh.gxrc.com/Article/info/1cc5f2fe-1321-402f-9371-70037622e1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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