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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

发布时间:2021-04-19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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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列市委办事机构序列,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市职员服务中心负责合同制职员的合同订立、变更、解除及薪酬发放、培训、考核等工作,保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合法权益。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3名。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6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累积时间计算至2021年4月30日);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能够熟悉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适合在机构编制部门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4月23日-4月27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珠海市委编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1)(须在“个人承诺”栏签名)及《珠海市委编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将个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等电子资料扫描成PDF文件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bbzhk@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0756-2236474、2235974(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编办综合科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综合报考者与岗位的匹配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照1:20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和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中共珠海市委员会网站(http://www.zhsw.gov.cn/tzgg/)进行公布。

  3.其他事项:

①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3人时,不予开考;②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6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119851。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市委编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珠海市委编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2.珠海市委编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汇总表

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2758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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