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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发布时间:2021-04-20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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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宣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宣城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由宣城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招聘辅警10名,岗位定向特警支队(其中看护大队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辅警工作。
3、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0日至2003年4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需高中(含)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里素质和工作能力,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6、身高不低于1.70米。
7、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
8、2018年以来在公安机关工作不满12个月,从公安机关离职的。
9、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特殊情形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四级(含)以上因公致残公职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和子女报考辅警的,笔试成绩加3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必须持安康码进行登记,健康码显示为绿码)。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明或其他笔试成绩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现场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宣城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办公室(809室)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领取准考证:2021年4月29日10:00-17:00。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宪法、刑法总论、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国歌、警歌等基本常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1年4月30日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详细地址为准。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测试项目: 男子1000米。
测试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试结果不达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先体检后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体检与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公示3天。
 

八、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九、签约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所在地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十一、其他事宜
根据实际,需要面试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宣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宣城市公安局网站查询。
 

咨询服务电话:
0563-3372276    宣城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373023   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0563-3372358    宣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来源:http://www.ahggzp.gov.cn/cms/web/n2g5iiy7/ff80808178cfc3c90178ecc331ce1c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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