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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2-05-13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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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金华市白蚁防治中心)以下简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是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职位

房地产管理岗位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主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等相关程序进行选调。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具体见下表:

岗位名称

 

选调计划

 

岗位

类别

专业

 

学历

 

 

年龄

 

备注

房地产

管理

1名

管理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金华市中山路18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需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2) 邮寄报名:将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需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寄到金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金华市中山路18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邮编:321017,收件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9-82325936。

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并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届时将进行现场核验。

  4.其他要求: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考试环节。本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均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不符合选调要求和条件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参加选调资格的。

(三)考试

考试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3.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在我局门户网(http://jsj.jinhua.gov.cn)、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其他要求

选调人员经聘用后按照相关规定,在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服务不少于5年。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选调按照浙江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请考生做好个人安全防疫工作,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健康承诺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邮寄报名考生还需提交有关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因考生个人防疫原因无法进行考试、体检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选调公告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负责解释,选调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79-82303389  

监督电话:0579-82468155

 

附件 1.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健康承诺书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 5月12日

 

附件1: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健康承诺书.docx

来源:http://rsj.jinhua.gov.cn/art/2022/5/12/art_1229164940_3973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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