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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

发布时间:2022-01-26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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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7年的黑龙江省祖国医药研究所(俗称“祖研”),是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和研究生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学科齐全,科研力量雄厚,下设5个研究所、1个医疗机构、1个研究生院、2个杂志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国家中药剂型改革基地和25个专病教研室。为扩充我院护理团队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护士,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政治坚定。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严格遵守医德规范,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应聘人员需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及英才考试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5日9时-2022年2月10日12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注册时请务必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不得冒充他人身份。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考生上传近期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2)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4.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451-55653086转6797或5036

陈老师、赵老师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22年1月26日9时-2022年2月12日16时可随时关注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负责。

(四)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待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官方网站。

2.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未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和材料不全的,不予现场确认。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真实、不齐全或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将取消应聘资格。

4.按照《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45元,面试不收费,考试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四、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

(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先按照所占比例折合,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及组织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拟聘人员须通过政治思想道德审核。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笔试、面试、体检通过人员及经我院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此次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形式为合同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其他待遇按照我院聘用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

七、招聘纪律及相关事宜

(一)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5653086转6900。对与应聘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采取回避制,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的考务安排。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通知,我院不再另行通知。对于未能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参加考试、面试、体检而未被录用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责任。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信息均与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无关。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人事教育处。

来源:http://www.ycksw.net/articleDetail.aspx?id=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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