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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3-04-06   来源:新疆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   编辑:高校人才引进网    浏览次数统计:

【学院介绍】

新疆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具有71年的发展历史,设置的财政学、税收学专业是新疆高校唯一布点专业。1998年设立财政学硕士学位点,2011年设立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点,2018年设立财政学博士学位点,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目前设立财政系和税收系2个系,以及1个创新与实验中心。主要建设的本科专业有财政学、税收学。财政学专业2019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财政学、税收学专业被列为自治区急需紧缺专业。拥有财政学自治区金课,财政学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学院现有教职工43人,专任教师29 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比44.8%。学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 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人,校级教学名师 1名。学院有自治区“天池学者”特聘教授 1人,“天池学者”讲座教授1人。已经形成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同时,学院现建有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等  20个产教融合基地。在70 余年的专业建设过程中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 学院培养的毕业生遍布疆内外,新疆财税系统50 %以上的干部及业务骨干毕业于本院。

    

 

【招聘需求】

现学院面向国内外诚招具有经济类、管理类、统计学背景的博士学历教师及优秀硕士教师。

【相关待遇】

见附表1、附表2。

 

新疆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附表1

类别

引进对象

条件

薪酬(工资、校内基础津贴、博士专项津贴等)

科研配套经费

安家费(免税)

职称待遇

配偶工作

入编制引进

学科带头人

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7篇,其中重要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3篇。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4.省部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5.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6.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7.省部级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25万元起/年(博士专项津贴15万元)

20万元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安家费55万元

按原职称聘任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学术带头人

具有副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6篇;其中重要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2篇。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4.省部级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5.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6.省部级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22万元起/年 (博士专项津贴12万元)

15万元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5万元

按原职称聘任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备注:

1.博士专项津贴享受3年。2.成果必须是近5年取得的。3.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8年,服务期5年-8年的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折算

 

新疆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附表2

类别

引进对象

 

薪酬(工资、校内基础津贴、博士专项津贴等)

科研配套
经费

安家费
(免税)

职称待遇

配偶工作

入编制引进

 

 

拔尖人才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标志性成果4项,其中个人重要标志性成果1项;2.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3.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4.省部级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17万元起/年(博士专项津贴10万元)

 

 

10万元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35万元

具有高级职称的,到校后即聘任为相应职称,无高级职称的,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参加副教授评审,通过后授予资格及正式聘任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优秀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标志性成果2项;
2.海外留学博士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以第一作者身份取得留学国家认证的个人标志性成果2项;

 

15万元起/年(博士专项津贴8万元)

 

 

5万元

 

入编后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

具有高级职称的,到校后即聘任为相应职称,无高级职称的,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参加副教授评审,通过后授予资格及正式聘任

 

 

备注

1.博士专项津贴享受3年。2.成果必须是近5年取得的。3.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8年,服务期5年-8年的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折算

 

【学院专业介绍】

(1)财政学专业

专业简介:财政学专业是新疆财经大学历史最悠久的专业之一,也是新疆高校唯一布点的专业。财政学专业2019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财政学是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目前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硕士、博士)教育为支撑、产学研融合为一体的多层次办学体系。主要学习经济学基础理论、财税理论与实务、政府预算管理、中国税制等知识,培养从事财税管理与实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中国税制、税务筹划、政府预算管理、社会保障学、财务会计等。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财政、税收专业理论基础,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综合创新能力,能够在经济管理领域发挥积极作用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去向: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会计(税务)师事务所、财政、税务、国资、社会保障等部门。

(2)税收学专业

专业简介:税收学专业依托财政学专业的积淀而发展,2008年获批“学士学位授权点”,设立税收学专业,也是新疆高校唯一布点专业,2011年获批税务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职业培训、产学研融合的多层次办学体系。主要学习经济学基本理论、财税理论及税收实务。培养熟练掌握经济学基础理论和涉税实务等知识,从事税务管理、纳税申报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中国税制、税收经济学、税务筹划、国际税收、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税务代理等。

培养目标:培养涉税处理、税务筹划、纳税申报等技能的专门人才。

就业去向: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会计(税务)师事务所、财政、税务等部门。

联系人:姚老师  13139654134  贾老师:13999298127

办公电话:7993561  邮箱:106832457@qq.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