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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质局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3-08-31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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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湖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省地质局所属22家事业单位2023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地质工作的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受理。网上报名联系方式、单位地点等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湖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扫描件和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湖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指定的各招聘单位网上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反馈审核意见。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请考生及时查看湖北省地质局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了解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岗位考生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或学籍验证报告;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2月31日,经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次年3月31日。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报省地质局批准。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知识面试。博士研究生岗位只开展专业知识考试。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可采取笔试、面试、现场测试等方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与岗位匹配度及工作实绩等。专业知识考试公告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告知考生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

专业知识考试总分为100分,专业知识考试合格线为:实际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小于等于1:1的招聘岗位合格线为70分;实际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的招聘岗位合格线为60分。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岗位排序,确定入围综合知识面试人选;岗位排序末尾成绩并列的考生,均入围综合知识面试;参加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二)综合知识面试

综合知识面试工作参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各招聘单位及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综合知识面试人员弃权者需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招聘单位确认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据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实际参加综合知识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小于等于为1:1的,综合知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比例大于1:1的,合格线为60分。综合知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考试成绩

博士研究生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40%、综合知识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综合知识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知识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加试,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加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六、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人选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排序确定。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参加体检考生需根据体检须知积极配合医务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如体检结论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不合格,则不予聘用。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应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未按要求进行复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时,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一步复核考生报名资格、验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重点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吸毒或涉毒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时,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专业知识考试、综合知识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地质局网站(http://dzj.hubei.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和湖北省地质局(http://dzj.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地质局(http://dzj.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综合知识面试成绩、体检、聘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湖北省地质局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7-85840585

监督举报电话:027-85831110

咨询及监督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和14:30-17:00。

附件:湖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来源: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308/t20230830_48171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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