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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2022年招聘博士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2-03-29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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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是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公益一类省级林草科研机构。为补充高层次科研力量,提升科研团队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更好地为全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2022年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3名。要求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林学类、草学类。招聘岗位表附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由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4月1日

  报名地点:山西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105号)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一寸免冠证件照、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个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2.本人发表的论文、取得成果、获奖证书等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由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和学术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素质水平。面试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产生递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

  咨询电话:0351-7250692,0351-7233943

  监督电话:0351-7332526

 

  附件:山西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2022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来源: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2/03/26/12599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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