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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3-03-20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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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为加快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挥中国科学院作为科技国家队的支撑引领作用,中国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三方领导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于2004年4月20日共同签署了共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协议书。

创立以来,宁波材料所紧密结合国际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需求,围绕“材料研究”,先后布局了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与生物医学工程4大领域。经过十几年努力,逐渐形成了材料应用链、科研技术链、人才培养引进链相辅相成、“三链融通”的科学布局,成为新材料及相关领域的重要研究基地和技术提供者。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

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

注:1、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2、学历学位、职称、中共正式党员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27日起至3月31日

2、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方式: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3)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扫描件。(4)单位出具的从事有关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和劳动合同或企(事)业社保交费凭据扫描件。

报名方法:以上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zhaopin@nimte.ac.cn的邮箱,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须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3、资格初审

我所人力资源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邮件回复初审结果。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认定此次招聘的科研工程岗、测试科研岗为紧缺岗位,经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其他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本次招聘信息将同期在中国科学院网站上发布。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由我所人力资源处邮件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1、资格复审

考试前我所人力资源处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上述)应聘材料原件到我所人力资源处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

2、考试

科研工程岗(1)至科研工程岗(5)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或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和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测试科研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科研仪器现场上机操作的形式,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主要考察应聘者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和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参加考试。

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命题和阅卷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专业技能,考察应聘者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笔试通知》、《面试通知》参加笔试及面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及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我所网站上公布,并由我所人力资源处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体检。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邮编:315201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5990

联系人:陶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和咨询电话:0574—86688065

联系人:耿老师

附件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2023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xls

附件2: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doc

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3/3/17/art_1229676740_4226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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