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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2023年度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发布时间:2023-06-25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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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阵地、为党中央和国家决策服务的思想库、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为正部级。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的前身是1953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决定成立的新中国第一个文学研究专业机构——“文学研究所”。1955年,“文学研究所”被整体划归中国科学院新成立的哲学社会科学部,改名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1964年,为加强对外研究,经毛泽东主席亲自批示,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四个外文组(西方文学组、苏联文学组、东欧文学组和东方文学组)和中国作家协会《世界文学》编辑部另外组成外国文学研究所,也即新中国第一个外国文学专业研究机构。1977年,为强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中央批准,哲学社会科学部从中国科学院独立,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最初十四个所级研究机构之一。

五十九年来,秉持中外兼修、知己知彼、洋为中用的原则,外国文学研究所几代学者为中国外国文学的研究和学科发展以及繁荣中国的文学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外国文学研究所奠定了深厚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治学传统。

外国文学研究所侧重于基础研究,主要研究外国文学和文学理论的历史和现状、外国文学流派及其重要作家作品、比较文学、文学文化,编写重要国别、语种和地区的文学史,翻译优秀的文学作品和理论著作。目前下设七个研究室,分别为英美文学研究室、中北欧文学研究室、东南欧拉美文学研究室、俄罗斯文学研究室、东方文学研究一室、东方文学研究二室、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室;二个编辑部,主办外国文学权威期刊《外国文学评论》(季刊)、核心期刊《外国文学动态研究》(双月刊)以及以译介外国文学作品为主的文学期刊《世界文学》(双月刊)。另有两个非实体研究中心。外国文学研究所目前拥有二十多个外语语种,设有七个博士点和硕士点,长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外国文学研究所为国家一级学会中国外国文学学会代管单位,目前下设十二个专业研究分会,会员遍及全国。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能从事古希腊语、拉丁语文学相关方向的研究和翻译工作,能胜任古希腊语、古典拉丁语中级以上的教学任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六)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且顺利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能提供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七)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达到学术交流水平;

(八)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国内应届毕业生(京外生源),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等相关要求

科研岗位:

1.招聘人员数量:1人    

2.专业或研究方向要求:中国语言文学(0501)、外国语言文学(0502)等一级学科下的古典学专业方向,从事古希腊罗马文学研究。

上述专业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五、岗位职责任务

科研岗位:

(一)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熟练掌握必要的专业技能;

(三)承担院、所交办的工作,其中科研岗位承担交办科研工作,发表、出版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成果,具备宽广的学术视野;

(四)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深入基层了解实际等;

(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聘期考核;

(六)承担研究所、研究室(编辑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平台(http://cass.gjzhaopin.cn)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按照国家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进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数量比例达到3:1方可启动招聘,达不到该比例的,视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采取笔试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前3名进入业务考察环节。若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业务考察环节。

(四)业务考察。

先由本单位聘用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共同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发展潜力、人岗匹配度等情况进行业务鉴定。业务鉴定按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匿名投票表决程序进行。

对获得业务鉴定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的,再择优安排进行5天的适岗考察,进一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如获得2/3以上赞成票人数超过2人,对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被考察人员再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由在场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现场表现、成果发表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的适合度按满分100分给出分数。按得分高低排序,第1名进入下一阶段程序。

(五)体检:业务考察通过后,安排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按要求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

(六)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适岗考察、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应聘人员空缺的,经研究,可视情况在获得业务鉴定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和业务考察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研究决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业务考察、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本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报院备案:公示期满符合条件决定引进的,按照规定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审核备案。

(十)办理入职手续:报院备案通过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和聘期,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七、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核定。

八、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打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平台网页(网址http://cass.gjzhaopin.cn)后,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仅出站博士后提供);

4.获奖证明材料以及代表性论文;

5.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学历认证,可在“学信网”查询生成;国内学位认证,可在“学位网”查询生成),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85195584

来源: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rcrs_4225/sydwrsgl/202306/t20230621_501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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