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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发布时间:2023-07-24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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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有关精神和工作需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人。(详见《2023年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心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考人员年龄: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87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招聘人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至7月26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市州)”,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7月27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加省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查、修改。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划定最低控制线,笔试前书面通知考生。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报名期间开通考区选择,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考区就近参加考试。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上旬,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并具体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考生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

6.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告知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 +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体检时间、地点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体检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通知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不得递补。

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应迅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甘肃省人社厅备案。

十、审批聘用

对甘肃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023年10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备案。

十一、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回避情形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中心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受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监督。

4.本公告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31-2909191、2909288

监督电话:0931-8929139

网报技术咨询: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附件:1.2023年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3.报考指南

来源: https://ggzyjy.gansu.gov.cn/ggzyjy/c112562/202307/1699021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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