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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3-07-25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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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省科协研究决定,2023年下半年甘肃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甘肃科技馆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详见《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岗位中要求提供学位证明的,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省科协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审定合格后,纳入招聘范围。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属毕业院校自设专业,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岗位列表》(附件1)。

(六)本科学历年龄为198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gsast.org.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至7月26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市州)”,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招聘期间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最后部分)。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省直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7月27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7月28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查、修改。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报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省科协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于笔试前书面告知考生。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报名期间开通考区选择,报名参加省直部门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考区就近参加考试。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上旬,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gsast.org.cn/)公布,供应试人员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省科协统一组织,甘肃科技馆具体实施,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1:3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报考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②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往届毕业生均须双证齐全。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④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证件照2张。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1:3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由省科协划定最低面试控制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面试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的,加试面试,依据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序。

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gsast.org.cn/)公布。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后,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科协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心理素质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贯穿全招聘过程。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九、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调查核实,经查核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及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科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对省委组织部备案后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拟聘人员中,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4.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环节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手机通畅,若本人不及时阅读有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本公告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甘肃科技馆:0931-6184267

省科协办公室:0931-6184221

监督电话:

甘肃省科协机关纪委:0931-6184209

网报技术咨询: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附件1: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x

附件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附件3:报考指南.doc

来源:http://www.gsast.org.cn/tzgg/content_13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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