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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人员

发布时间:2023-12-06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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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规划资源系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更好地开展土地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1号楼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区域内土地整理储备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土地收购、整理储备、交易、土地利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国土空间和自然生态修复技术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征收、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开垦等技术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复垦整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技术事务性工作;承担设施农业、临时用地、挂钩试点现场勘查等技术事务性工作。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所报名岗位工作,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已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留学生所学专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7.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泰达人才网(https://www.tedahr.com/)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4日下午17:00。

2.查询和报名网址:泰达人才网(http://www.tedahr.com)。

报名人员请登录泰达人才网,点击申请报考职位,使用个人邮箱进行注册,同时上传个人证件和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人员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及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另需提供本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业绩材料1份(2000字以内)、发表的论文著作及反映专业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提交成功后不能修改。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人员不得重复报名,网上报名需先申请账号填写个人简历信息,个人信息填写无误者再申请报考岗位;在申请报考岗位之前个人信息可以修改,申请岗位之后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在申请报考岗位之前仔细检查个人填报信息。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请关注泰达人才网(http://www.tedahr.com)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初审未通过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五)考核

本次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报名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对本人从事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有关证件。招聘单位组成专家考核组,采取答辩形式,与报名人员就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对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专家考核组将各考核指标量化成分值,结合报名人员的考核情况确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考核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用计划数的,由专家考核组再次进行考核,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核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在泰达人才网(https://www.tedahr.com/)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六)体检

按照统一安排,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将不予聘用。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后在泰达人才网(https://www.teda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担负。

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为劳动合同制(非事业编制),实际薪资以单位年度考核及绩效完成情况为核算依据。

五、递补

考核结束以后的各工作环节中,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由专家考核组再次进行考核,确定递补人员。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022-66223574

七、注意事项

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公开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022-65316916

考务咨询电话:(022)25295966/5980/5905/5914、25274202

咨询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4日期间9:00-11:3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人员计划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人员报名表

来源:https://zp.tedahr.com/info2013.aspx?id=cbc184c2-1afe-45b8-9f21-8cdac69806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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