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事业单位人才 >

热点推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

发布时间:2024-04-11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以下简称“四川省建研院”)结合发展需要,公开考核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考核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

公益二类

事业单位

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299号1栋5号

主要承担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景观园林、城市风貌、城市更新、城市设计、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发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城乡综合治理、城市经营等政策研究、标准拟定、科学研究、咨询服务、规划设计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24年4月11日及以前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招聘岗位要求职业、职称资格条件的,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邮箱:urcric@163.com。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18∶00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应聘人员应提供:《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内外学历学位均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相关证书、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2.所有报名材料均按PDF版本打包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期间可以进行材料补充,报名截止时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通过邮件通知。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信息表》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须携带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验证,通过资格审验后形成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方式及要求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等。考核内容包括: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及安全保障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5分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三)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体检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75分以上的其他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面试成绩75分以上的所有人选综合考察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为编制内聘用,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管理,聘用后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5468051  监督电话:028-85520016

 

附件:1.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D2642507800765C3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引进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yi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