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医疗人才 >

热点推荐

准格尔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4-04-22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内蒙古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445名工作人员。其中,旗直公立医院招聘39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50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8日(不含)至2006年4月18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准格尔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应聘人员学历和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4年7月31日。《岗位情况表》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时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需进行笔试和面试两个程序的岗位有:旗直公立医院19-信息岗位、20-计算机岗位、21-行政管理岗位、22-财务岗位、23-护理岗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1-护理岗位、33-综合行政管理岗位,报考以上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最低需达到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有:旗直公立医院01-临床岗位、02-临床岗位、03-临床岗位、04-临床岗位、05-麻醉岗位、06-口腔岗位、07-中医岗位、08-蒙医岗位、09-公共卫生岗位、10-康复技师岗位、11-康复医师岗位、12-影像技术岗位、13-检验岗位、14-心理岗位、15-中药学岗位、16-蒙药岗位、17-药学岗位、18-医学工程,报考以上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最低需达到2: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4-临床岗位、25-中医岗位、26-口腔岗位、27-公共卫生岗位、28-影像技术岗位、29-药学岗位、30-中药学岗位、32-康复岗位,报考以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7:00;资格初审截至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zge.gov.cn/)。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高清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同步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在应聘人员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岗位情况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试卷,满分100分,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如出现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3.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设合格分数线,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到60分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同时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面试不设合格分数线。

4.笔试和面试都进行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两个阶段的)(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审查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进行。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时可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报考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配合招聘单位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主动放弃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招聘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服务期内,一律不得脱产考研、办理借调和调动,否则予以解聘。报考旗直公立医院护理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到所报考公立医院的直管乡镇卫生院服务不低于两年,否则视为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等其他情形人员。

四、薪酬待遇

旗直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执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执行,社会保险标准参照企业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整个过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六、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七、咨询电话

旗卫健委:0477-4886335

旗人社局:0477-3970037

八、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ge.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公示结束后和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准格尔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准格尔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准格尔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8日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属性

1

准格尔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pdf

 

 

来源:http://www.zge.gov.cn/xwzx/tzgg/202404/t20240418_3593474.html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引进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yi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