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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0-11-24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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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援外物资供应站)是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业务上同时受国家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中心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领导,承担着本市免费避孕药具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同时承担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外派遣的援外医疗队供应药品、医疗器械和生活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为更好地发挥公共服务功能,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职数

  行政管理岗3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正常工作;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 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纪检监察室科员

协助做好单位内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内审计划;协助做好单位审计整改落实协调工作;协助对单位物品采购、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重要招投标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完成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工作。

1

中共党员;最低工作年限3年;35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财务、审计、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有审计专业背景者优先;能适应工作地点(嘉定城区、北京西路两地办公);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沟通能力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高度敬业精神、团队意识和抗压力;精通本领域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及内部流程;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优先。

发放管理科科员

负责全市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系统及宣传培训。

1

30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医学、药学相关背景优先

质量监管科科员

承担上海市级药具管理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

1

30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共卫生专业或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能适应工作地(位于嘉定城区),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沟通能力。中共党员优先考虑;无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具的疾病。

 

 

  四、 招聘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对象

  应聘人员须参加2020年度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已被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得报名。

  (二)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截止日期至2020年12月7日16点止。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sh.gov.cn/)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且承诺书须具有本人的手写签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⑤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有关材料;

  ⑥笔试成绩单,请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打印。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文档 签名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yjzxzp@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均以“本人姓名-应聘科室-考试成绩”(例如:张三-发放管理科-128)的格式命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安排

  笔试成绩以2020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为依据,按照考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1:5确定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将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择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经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 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被录用的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2121746

  传 真:22121731

  监督电话:69910219

下载附件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123/t0035_1396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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