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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鞍山师范学院   编辑:高校人才引进网    浏览次数统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具有博士学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含)至2005年3月1日(含)期间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七)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0日前。在国(境)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除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八)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

2024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
计划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它要求

1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一)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哲学类

 

2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二)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3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三)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历史学类

 

4

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师(一)

从事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协助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中国语言文学类

 

5

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师(二)

从事语文课程教学论等教学及科研等工作,协助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和日常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

 

6

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师(三)

从事历史课程教学论等教学及科研等工作,协助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和日常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课程与教学论(历史)

 

7

外国语学院教师(一)

从事英语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翻译学,英语语言文学

 

8

外国语学院教师(二)

从事西班牙语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9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一)

从事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数学类

 

1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二)

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课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2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11

管理学院教师(一)

从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研究方向:商务数据分析挖掘、大数据系统架构、数据挖掘、机器学习、深度学习、数据分析与处理等相关领域

12

管理学院教师(二)

从事地理科学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人文地理学

研究方向:城市人居环境、区域经济地理、环境变迁与可持续发展

13

管理学院教师(三)

从事会计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会计学

研究方向:财务会计基础、财务会计软件应用、智能会计、智能财务

14

物理科学院与技术学院教师(一)

从事物理学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物理学类

本科所学专业为物理学类

15

物理科学院与技术学院教师(二)

从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与通信工程,应用电子技术

本科所学专业与博士所学专业一致

16

物理科学院与技术学院教师(三)

从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本科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17

体育科学学院教师(一)

从事球类项目(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的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体育教育训练学

要求能担任两门以上术科课程

18

体育科学学院教师(二)

从事体操类(竞技体操、健美操)、武术类(武术、散打、跆拳道)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体育教育训练学

要求能担任两门以上术科课程

19

美术学院教师(一)

从事美术学专业教学与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美术学

要求具备一定的高校美术教育与艺术创作能力

20

美术学院教师(二)

从事书法学专业教学与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美术学(书法方向)

要求具备较强的书法创作实力,具有省级书法家会员资格,

21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一)

从事教育学专业教学及科研、指导学生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教育技术学

 

22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二)

从事小学教育专业教学、科研、指导学生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教育学

 

23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三)

从事应用心理学专业教学、科研、指导学生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心理学类

 

24

国际教育学院教师(一)

从事来华留学生教学与科研及国际交流与合作行政事务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中国语言文学类

 

25

国际教育学院教师(二)

从事来华留学生教学与科研及国际交流与合作行政事务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外国语言文学类

 

26

应用技术学院教师(一)

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27

应用技术学院教师(二)

从事健康管理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临床医学

 

28

计算中心教师

从事计算机公共课程教学与科研等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29

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

从事辅导员、管理、实验室管理等工作

6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不限专业

其中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且在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有学生干部经历。

 

总计

 

35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录用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鞍山师范学院官网上统一发布,不再对应聘人员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一切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邮箱报名。应聘者可以到学校现场报名,也可以在鞍山师范学院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内随时报名。

3、现场报名地址:鞍山师范学院行政楼216房间。

4、网上报名邮箱:assfxyzp@163.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网)

5、报名须知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鞍山师范学院官网上予以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由学校组织专家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科研业务能力,专业技术岗位通过模拟上课和专业答辩等方式考核,管理岗位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鞍山师范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考核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考察

主要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考核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师范学院官网上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到我校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公示有异议并查有实据的考生:不予聘用。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12-2960849*2960833*2960832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纪律监督电话:0412-2962668

附件:2024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