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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26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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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5名,工作方案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6日8:00—3月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注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个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96-2559502。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前,我校将组织资格复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站(http://www.zzwzy.edu.cn/rszp/zpxx.htm)招聘信息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为专业讲课(片段式教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时,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届时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站(http://www.zzwzy.edu.cn/rszp/zpxx.htm)。

六、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人员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站(http://www.zzwzy.edu.cn/rszp/zpxx.htm)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应在接到我校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十、考试规则

1.起止时间界定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2.专业、学历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报考人员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口腔基础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口腔基础医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并被授予该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属于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聘用、录用时的招考方案为准)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市级所属事业单位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省级所属事业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相关单位同意),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https://www.zzwzy.edu.cn/rszp/wjxz.htm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站下载),否则取消复审资格。

4.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5.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我校确认,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6.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前(体检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放弃的岗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环节不超过两轮,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7.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我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8.报考人员在接到我校发出的调档通知书,3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寄到我校人事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站(http://www.zzwzy.edu.cn/rszp/zpxx.htm),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3.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4.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1.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纪委电话:0596-2559660。

2.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6-2049362。

本方案由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来源:

https://www.zzwzy.edu.cn/info/1218/2101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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