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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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浙江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2人(非事业编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6日后出生)。 (6)在2025年5月底前正式入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名称 姓名”),不设现场报名。电子邮箱:hdjxjy@zjou.edu.cn (3)应聘材料:应聘者应向用人部门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如下材料: ①《浙江海洋大学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浙江海洋大学编外聘用人员政审表》; ③个人简历,身份证、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核与考试 (1)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短信通知报考人员。 (2)将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具体面试和地点届时通过短信通知相关人员。 3.体检、考核 面试后,按1:1比例确定该岗位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办法进行,时间、地点由用工单位指定,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继续教育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4.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用工模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2个月)。按国家规定为其缴纳各类险金。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浙江海洋大学有关办法执行。 五、补充说明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与继续教育学院协商不成者,继续教育学院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2.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继续教育学院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浙江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电话:0580-8180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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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浙江海洋大学编外聘用人员政审表 .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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