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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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一支适应学校适应发展的教师及管理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诚聘非编聘用制工作人员63名。
一、学校概况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始建于1964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江北校区地处重庆观音桥商圈都市旅游区,长寿校区坐落于重庆长寿菩提山文化旅游区菩提山麓,占地700亩,建筑总面积20余万平方米。
学校有招生专业41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市级重点或骨干专业7个),以工科类专业为主,以化工与医药、机电与控制、安全与环保为特色,兼有经、管、艺类专业,是一所行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现有学生13000余人,专兼任教师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30%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教师占7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80%以上,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巴渝青年学者等高层次人才30余名;是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全国党建示范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培训示范实训基地、国家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绿色校园”“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近几年来,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等技能大赛中20余次荣获团体一等奖。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招聘,由学校自主进行。
三、招聘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3名(非在编)。(详见《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季度非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格中的亲属关系情况,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于1989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5年7月15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和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力所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自愿被安排到学校长寿校区,除因学校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以外,原则上应在聘用的岗位上工作;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工作地点及待遇
(一)工作单位: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主要工作地点:长寿校区(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二)用工方式:招聘的本批人员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可申请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符合学校公开招聘条件者,可根据自愿原则报名参加学校公开招聘。
(三)工作报酬:按照《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非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报酬计算办法》有关执行,其中工作绩效奖励一般参照同期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报酬待遇标准执行,特殊人才按照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执行,月均工作报酬6000元以上,并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同时享受学校有关在岗工作人员交通、住宿、伙食和工会会员等其他福利待遇。
七、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ehr.cqcivc.edu.cn/zp.html#/)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推荐使用谷歌、360极速、firefox等现代浏览器或者IE11浏览器,使用IE11浏览器时不必设置兼容性视图)。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本招聘简章常年有效,从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招满为止。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初试
学校用人部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初试,可通过查询资料、面试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技术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术技能测试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通过面谈、专业技术技能考核等多形式进行;参加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人员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名额1:2比例提交参加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人员到人事处。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开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原则上1个月内完成,未招聘满的岗位后期根据报名和招聘情况再适时组织。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或江北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类型1=技术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类型2=(试讲成绩×60%+技术技能测试成绩×40%)×50%+面试成绩×50%。
(五)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适岗性能力测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学校对考核合格者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学位证;
2.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手续办理
按照学校通知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入职。正式报到时间以学校人事处正式通知时间为准。
八、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或未及时查看公布的通知等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用人部门具体联系人详见附件1;人事处联系人:陆老师023-81886011。
附件1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季度非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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