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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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师资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1958年建校,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副厅级),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详细信息可登录学院官网https://hnyjj.org.cn/。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招聘对象及年龄条件:
1.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含)岁以下(1989年6月5日至2007年6月5日前出生)。
2.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4年6月5日后出生)。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意: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s://hnyjj.org.cn/)及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网址:http://hnyjj.zp.kooci.net/)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6月5日8:30—6月18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网址:http://hnyjj.zp.kooci.net/)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报材料说明:
(1)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依据此条件放宽年龄和岗位要求具备中级资格证书人员提供)。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如下材料其一:
证明: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首页、姓名内容页及党委审批意见页。
(4)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需提供身份证。
(5)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政策性加分材料。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及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6月4日(含)。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其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发现上传佐证材料不全且报名结束时未按要求补充完整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3.现场确认及缴费。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以公告形式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发布。
确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和复印件及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放”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打印人才招聘系统中《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需本人签字。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或入党志愿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依据相关规定符合笔试加分项目人员,递交相应佐证资料,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
按《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现场确认时缴费。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未进行现场确认及未缴费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和缴费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急需、短缺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经学校党委研究该招聘岗位是否缩减、取消或降低开考比例,报请教育厅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其中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审计工作人员):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侧重公共专业基础知识的考察及应聘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的考察。综合素质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与政策、政治理论、逻辑推理与写作等方面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教务处工作人员、招就处工作人员、组宣部工作人员、国资办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与政策、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逻辑推理、公文写作及申论等方面内容。
管理岗位(财务工作人员):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侧重公共专业基础知识的考察及应聘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的考察。综合素质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与政策、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逻辑推理、公文写作及申论等方面内容。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公告形式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技术岗位(教师):面试由试讲和结构化面谈两部分组成。试讲占70%,结构化面谈占30%。试讲内容结合应聘者所学的专业方向及高职高专开设的课程确定,试讲前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具体试讲内容,结构化面谈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从师素质、职业教育理念等方面的内容,给予应聘者3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20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专业技术岗位(国资办工作人员、审计工作人员、辅导员、教务处工作人员、招就处工作人员、组宣部工作人员):面试注重考查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给予应聘者1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15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管理岗位(财务工作人员):面试注重考查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给予应聘者1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15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及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学院统一组织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3.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及自动放弃岗位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及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公告、现场确认、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3-6402518、6402406
杨老师13766595865
董老师13604608409
监督举报电话:0453-6402067
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025年6月3日
附件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http://www.hrbf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
(二)招聘名额:2人。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新疆籍维吾尔族、哈萨克族。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本科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专业不限,若为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能够运用双语进行听、说、读、写等交流。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七)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突出。
(八)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30(含)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31日至6月1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Word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扫描件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hjygkzp@vip.126.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少数民族辅导员+学历+民族”)。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件)。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6)党员身份证明。
(7)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成果材料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思想政治鉴定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通过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因少数民族辅导员为我校急需、紧缺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可降低为2:1比例,同时考生笔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岗位调整计划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告。
(四)考试
考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1.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笔试合格人员(即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均进入面试环节,按不低于2:1比例录取。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5月31日(含)。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情景应变、组织管理、人际关系、自我认知及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一(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核
1.学校对面试通过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形成空额的,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用。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之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予以解聘。
五、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六、相关说明
(一)新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3394DDCD069279C9E0630A0012AC61CC&selected=zpxx
(二)新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时转递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用。
(三)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以及个人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用。
(四)凡在公示期、考核及试用期内,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中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以及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关系的本校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六)新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在相应岗位工作至少一个聘期才能调整岗位。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51-86143025
报名邮箱:hjygkzp@vip.126.com
监督电话:0451-86143388(学校纪委办公室)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
八、本公告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
3.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需要提供材料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3394DDCD069279C9E0630A0012AC61CC&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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