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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发布时间:2025-10-28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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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湖北民族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下载附件中的《湖北民族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好后,文件以“姓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招聘报名邮箱rscrc@126.com并抄送邮箱至gbhaojob@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姓名-2025年新疆籍专职辅导员报名-高校人才引进网”;成功发送报名邮件后及时加入QQ群718328824。

(二)资格审查

1.有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www.hbmzu.edu.cn/rsc/)通知。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素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专职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知识和能力。

笔试成绩由学校人事处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将于笔试后2日内在湖北民族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www.hbmzu.edu.cn/rsc/)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入围及资格复审。面试入围比例按照《岗位表》执行,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前,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④高校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必须提供)。

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面试内容。面试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三)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居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六、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加做心理测试。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工作由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湖北民族大学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民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调查核实。

(三)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拟聘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聘用备案。

(五)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六)公示环节出现考生弃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并重新公示。

八、聘用

(一)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民族大学网站(https://www.hbmzu.edu.cn/)为本次招聘工作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民族大学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s://www.hbmzu.edu.cn/rsc/)为本次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用公示等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209886(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8-8438381(湖北民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北民族大学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湖北民族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湖北民族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510/t20251027_57987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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