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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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三水医院(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等证书。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4日上午9:00至7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统一注册登录“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三水医院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诚信报考,报名网址:https://rszp.sshospital.cn/register.php。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线上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须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初审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7月30日17:00前)。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31日中午12:00。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不齐的,不予通过初审。
3.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4.报考岗位要求含“具有住培合格证”岗位的考生,如已参加培训结业考试但证书未出的考生可提供成绩单进行报考。
5.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上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6.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8.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岗位年龄条件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递补。如决定递补,将在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
(四)报名后请留意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三水医院网站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未提及的事宜,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的规定为准。
(七)本公告由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三水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7-87813217
投诉电话:0757-87733334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三水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岗位表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三水医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2025年7月21日
一、招聘单位简介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新生产、销售和在用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技术核查和排放抽测工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区域联防联控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技术服务工作。承担重大会议、重要活动环境空气质量技术保障工作。承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技术核查、比对试验、远程监控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省级机动车排污监控、遥感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系统等平台的运行保障。完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
大气污染防治专业技术辅助岗位
1.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在2024年7月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及学位,有污染源清单、应急减排清单、环评报告编制、污染分析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2.专业要求: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资源与环境等相关专业。
3.招聘人数:1人。
4.岗位职责: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专业技术辅助工作。
三、招聘要求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及协调能力,具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
3.年龄40周岁以下。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流程为:简历收取、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一)简历收取
在报名时间内,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为主题将简历投递至指定电子信箱:scdqbzzx@163.com,并附近期证件照,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25年7月31日17时止。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体检。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人员应在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者,统一办理入职手续,进行试用期考核。体检不合格,由中心决定是否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均属编制外聘用,由同我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单位用工。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予以解除合同。
(六)其他事项
1.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要在报名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且保持畅通。
2.及时沟通。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聘用的,请及时与我们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3.遵守纪律。凡是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4.招聘咨询电话:028-62371597。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2025年7月24日
来源:https://sthjt.sc.gov.cn/sthjt/c100440/2025/7/24/b71c367b522f431b91200337b72f49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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