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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辅导员)鲁东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9-30   来源:鲁东大学   编辑:高校人才引进网    浏览次数统计:

一、单位简介

鲁东大学坐落在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烟台,是胶东半岛办学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学校于1930年始建于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千年古县莱阳,历经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胶东公学、胶东师范学校、莱阳师范学校、莱阳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学院等历史发展阶段,经过九十余载砥砺耕耘,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工农理文兼备、应用学科见长的综合性大学。2012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4年,获批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6年,入选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017年,获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20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山东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

学校依山傍海,环境优雅,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山东省绿色学校、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校园占地3450亩,校舍建筑面积74.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5.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3亿元。图书馆藏书257.8万册、电子图书120.3万种。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

学校坚持学科立校,深入实施学科筑峰战略,培育建设了水利环境海洋、芯片与集成电路、食品药品与现代农业、教师教育、文化传承创新传播等五个优势特色学科群。设有24个学院、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学部制改革和学科特区建设稳步推进,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等5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水利工程学科入选省属高校“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成为全省同类学科中唯一的“优势特色学科”。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强校之本,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人才队伍结构明显优化,现有专任教师近2000人,其中,正高269人、副高653人,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专家71人次、省级人才称号专家124人次。人才团队建设不断加强,现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高层次人才团队、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49个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加强,建有山东省师德涵养基地,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等一批先进典型。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鲁东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港澳台人员应聘按《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l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件附件内容须小于5MB,发送到附件1岗位汇总表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博士辅导员+姓名”,如:博士辅导员+张三。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本硕博阶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并应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本人签名的《鲁东大学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以“姓名+报名表”命名)、《鲁东大学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姓名+报名汇总表”命名)和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近5年发表论著、承担项目、获得的成果、奖励等,以“姓名+简历”命名),所需材料须准确填写且完整。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本人书面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

(5)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附件6),任职时间连续1年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附件7);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如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ldu.edu.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组织鉴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和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方式:0535-6693585

监督电话:0535-6013032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鲁东大学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报名表

附件3:鲁东大学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报名汇总表

附件4: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5: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6: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7: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