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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大学主页

辽宁工业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来源:辽宁工业大学   编辑:高校人才引进网    浏览次数统计:

学校简介

辽宁工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校园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63万余平方米,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14700余人。

学校坐落于素享盛名的东北商贸重镇——锦州市。锦州是一座拥有2000多年历史文化的名城,是环渤海经济圈重要开放城市,也是国家卫生城市和双拥模范城,拥有发达的铁路、公路和水路交通,是东北和华北两大区域的交通枢纽重要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发展潜力。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大力加强学科和平台建设。拥有辽宁省一流学科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个;建有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汽车及零部件关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重点实验室8个,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3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5个。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教授、副教授57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辽宁省教学团队4个,辽宁省教学名师20人,辽宁省优秀专家4人,“兴辽计划”攀登学者1人、青年拔尖人才7人,辽宁省特聘教授4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68人。3人连续多年入选“科睿唯安”发布的全球高引用科学家榜单。9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8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杰出人才成长计划,15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辽宁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人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s://rsc.lnut.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报名方式: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lgdgcczp@lnut.edu.cn中,简历文件名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高校人才引进网”命名 。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道德品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形式包括面试、试讲等。考核合格人员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s://rsc.lnut.edu.cn/)上统一发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核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等)、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将不再进行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工业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6-4199634

纪律监督电话:0416-4198657

附件:辽宁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工业大学

2024年3月8日